建设过半:全市上半年新开工保障房67020套
记者获悉,我市计划到2015年年底,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56.12万套,使全市住房保障达到23%,基本解决城镇中等以下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
建设过半:全市上半年新开工保障房67020套
截至2014年底,全市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54.7万套,完成轮候计划的97.4%,其中,四类保障房开工46.28万套,竣工29.11万套,分配24.99万套,入住率85.8%,累计发放租金补贴1.3亿元,惠及2.7万户低收入家庭。2015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任务13.3万套,新增租金补贴任务2000户;基本建成任务9万套。截至6月底,全市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67020套,完成年度任务的50.4%;新增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家庭1791户,完成年度任务的90%。
新建项目:尽量将保障房项目安排在建成区
6月25日,市住保办发布了收购商品房作为租赁型保障性住房通告。为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下一步,我市房管部门将尽快出台打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转换通道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流程和资金来源,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加快完善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配套,严格落实新建项目规划选址规定,尽量将保障性住房项目安排到城市建成区。按照中省规定,及时调整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落实非本市城镇户籍人员购买限价房新政。提前启动分配程序,确保保障家庭及时入住。
货币保障:新增保障对象主要实行租金补贴
为深化改革,创新住房保障制度,我市计划逐步加大货币保障比重,在消化现有实物房源的基础上,对新增保障对象主要实行租金补贴保障,让群众在市场自主租房,政府给予住房补贴。正在加紧研究将经适房和限价房并轨整合为购置型保障房,明确保障范围、建设标准、销售价格、产权比例和上市交易条件,形成政府和个人产权比例明晰的共有产权房。尝试在区县试点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制度,允许保障对象购买一定比例的产权,也可购买全部产权,但购买比例不得超过保障性住房项目总户数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