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新政策 个人购买二套房 不超90㎡ 契税1%
(筑客·西安讯)2016年2月19日,财政部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自2016年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契税方面,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通知中称。
在营业税方面,通知中明确,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通知中还称,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上述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和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之前政策执行。
财税领域亮出调控楼市一记“大招”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9日联合公布的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一些业内人士指出,这是财税领域亮出的调控房地产市场一记“大招”,传递出房地产“去库存”的强烈信号。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的上一次调整在2010年,当时明确“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楼市政策继续频频发力:在实施不“限购”城市下调房贷首付款比例、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等等,这都被业内认为是有助于房地产“去库存”的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调整中,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上述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和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之前政策执行。
一些业内专家也表示,在楼市分化的背景下,这四个一线城市当前面临的首要问题是价格上涨压力较大,此次调整也体现了差异化的楼市调控思路。
去年个人房贷 增长持续加快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末我国个人购房贷款余额比上年末增长23.2%,增速比上年末高5.7个百分点,比各项贷款增速高8.9个百分点。包括个人购房贷款、房产开发贷款、地产开发贷款等在内的房地产贷款,2015年末余额为21.01万亿元,同比增长21%,增速比上年末高2.1个百分点;全年增加3.59万亿元,同比多增8434亿元,增量占全年各项贷款增量的30.6%,比上年占比高2.5个百分点。